被告人陈某因参与诈骗,保险诈骗团伙犯罪,面临二项罪名,九节犯罪事实的指控。其家属在法院开庭前一周委托我所经海祥律师为其辩护。经过连续叁天的庭审,法院采纳了经律师“合理的辩护意见“,对指控的四节犯罪事实不予认定,当事人获刑也大幅减轻。
该案的突破源于一个似乎不太重要的小疑点。由于律师接手此案时间紧,被告人众多,卷宗有六十余本,且律师会见时,当事人对指控的全部事实亦不予否认。因此,律师阅卷只是针对性的复制了部分材料。但是律师在研究这些材料时却发现某节事实的证据链存在小小的瑕疵。于是,开庭前的叁天中,律师天天往返于法院与看守所之间,重复梳理几十本卷宗。功夫不负有心人,控方证据链的瑕疵逐一显现。最终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