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黄志伟律师与浙江中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张恒律师与中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另外,光明所也是上海国电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梅兰日兰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宁波市洪源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后,上海市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即与我所签订了常年法律服务合同。
上述浙商旗下的公司在本行业中均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浙江中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值45亿元,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前列。而上海梅兰日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文元先生是上海浙商协会的副会长。